【经济探索】 郭冠清:回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核心命题的重新解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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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来源: 《经济学动态》2015年第8期
郭冠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作者介绍 郭冠清(1967—),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资本论》研究室主任,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办公室主任、理事、学术委员,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治经济学论坛副秘书长、中华外国经济学说会理事。郭冠清研究员在《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动态》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西方经济思想史导论》《文化、技术与企业制度变迁》专著两部、译著两部和合著多部。
回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核心命题的重新解读(下)
——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2)为基础
四、通向分配正义的劳动价值理论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新历史观,实现了从哲学批判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转变。与此同时,马克思也从早期对劳动价值论“断然否定”转向了“完全肯定”,并以新历史观为基础,建立了“逻辑与历史一致”的价值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包含着对价格背后原因的本质解释,而且还揭开了单靠“异化劳动”哲学思辨无法揭开的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背后隐藏的“不平等”的神秘面纱。然而,在苏联版传统教科书体系中,新历史观和劳动价值理论分属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个学科领域,其内在有机联系被严重忽视。马克思在揭示人类既有生存模式的同时,“改造世界”的努力被块状化阅读所遮蔽,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变成了一个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用来解释“经验事实”的工具。本文试图在上一节新历史观重新解读的基础上,对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进行重新解读,以填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至于劳动价值论创立过程、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发展等内容,本文虽有所涉及,但考虑到该方面的研究已有大量文献,并不展开叙述。
(一)已有研究的回顾
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一直备受关注。早期的研究主要包括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创立过程的研究和运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对被视为庸俗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批判两个方面,以陈岱孙先生1981年出版的著作《从古典学派到马克思:若干主要学说发展论略》最为经典。不过,学术界仍然存在一些争论。例如,1957-1958年、1962年、1982年和1988年前后,有几次全国性的劳动价值论的争论(许彬,2002)。1989年,谷书堂教授等在其编写的《社会主义经济通论》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价值论,认为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价值,由此引发了一场价值一元论还是多元论的“谷苏之争”(参见苏星,1992)。1993年,谷书堂和柳欣又创立了“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通过引入技术变动等新因素来扩展“劳动”概念的外延。钱伯海教授也于1993年在《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等文章中提出“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观点。对此,吴易风(1995)、何炼成(1994)等提出了质疑。对于这些争论,本文不做过多评论。不过,从本文的解读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创造的劳动价值论是一元论而不是多元论。
在众多研究中,樊纲(1995)在《“苏联范式”批判》一文中提出的马克思在建立劳动价值论时坚决排斥了“需求决定价值”的观点以及试图对马克思价值理论进行重构的方法,引起了较大反响。“两个范式之争”也由此拉开序幕。吴易风、卫兴华、丁堡俊等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参与其中。尽管樊纲(1995)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重构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但是从客观上讲,这种重构包含着对劳动价值论的某种误解。因为需求的变化通过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影响将会影响商品的价值,马克思并没有排斥需求对价值的影响。举例而言,在规模递减行业,需求的增加,必然带来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从而商品的价值量将会增加。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发展,蔡继明(2014)的广义价值理论,孟捷(2005)基于劳动价值论对技术创新和超额利润的解释等也格外引人注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EGA2的出现,为重新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魏小萍(2012)以MEGA2为基础,以《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核心,对《资本论》之前的著作中有关“分配正义”的劳动价值研究之路进行了探索,对本文的研究颇有启发。张一兵(2014)对《巴黎手稿》《布鲁塞尔笔记》《伦敦笔记》等提供的翔实资料,弥补了缺乏MEGA2有关中文译本的不足,为本文作者系统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造了条件。
对于本文来说,左大培(2003)在《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地位》一文中提出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了一个经济活动的评价体系”的深邃见解,成为本文重新解读中的一个思想来源。杨春学(2006)在《重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核心命题——对西方学者有关研究的深层反思》一文中提出的“劳动价值论最重要的真正理论价值何在”的反思和精彩论述,成为本文重新解读中的另一个思想来源。事实上,正是这两位研究员的指导和启发,才激发了本文作者对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研究,而MEGA2为这一研究创造了条件。
(二)《哲学的贫困》:马克思公开劳动价值论立场的标志性文献
尽管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已转向了劳动价值论,但是由于新历史观还在创建之中,这种转换是不彻底的。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时,也涉及劳动价值论问题,但是由于研究的重点不在于此,对于价值理论并没有给予更多叙述。正当马克思完成了从哲学批判向经济学批判的转变,试图进入经济学领域的时候,蒲鲁东出版了《贫困的哲学》,拋出了一个用黑格尔哲学构建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并在出版之前致信马克思,说他“正在等待马克思严格的批评”(张一兵,2014)。对于这部著作,安年柯夫在1846年11月1日写信给马克思时,对《贫困的哲学》评价道:“经济部分我觉得写得很有分量。从来还没有哪一部书能这样清楚地告诉我:文明不能拒绝它依靠分工、机器、竞争等而获得一切东西——这一切都是人类永远要争取到的东西。”马克思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以论战的形式公开发表了第一部经济学著作《哲学的贫困》,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确立的标志性文献。
由于《哲学的贫困》以论战的形式出现,著作中并没有以新历史观为基础构建出完整的劳动价值论。不过,新历史观的建立,为马克思彻底转向劳动价值论扫清了一切障碍,这一点从他对李嘉图价值论的高度评价和对蒲鲁东的批判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李嘉图的价值论是对现代经济生活的科学解释;而蒲鲁东的解释却是乌托邦的解释。李嘉图从一切经济关系中得出他的公式,并用来解释一切现象,甚至如地租、资本积累以及工资和利润的关系等那些骤然看来好象是和这个公式抵触的现象,从而证明他的公式的真实性;这就使他的理论成为科学的体系。蒲鲁东先生只是完全凭任意的假设再度发现了李嘉图的这个公式,后来就不得不找一些孤立的经济事实,加以歪曲和捏造……”
这时的马克思将李嘉图的理论当作是科学的体系,并没有注意到李嘉图学派内生的矛盾。马克思不仅肯定了李嘉图的价值理论,而且还注意到了这种价值论的价值决定机制与供求论的本质差异,这一点可以从他对李嘉图理论引用中看出。
“如果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减少,即使需求增加两三倍,帽子的价格结果也会降到新的自然价格的水平。如果用减少维持生活的粮食和衣服的自然价格的办法来减少人们的生活费用,即使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结果工资也会下降。”
虽然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价值理论体系,但是从他运用李嘉图价值理论对蒲鲁东进行批判中可以看出,新历史观创立后,马克思不仅已完全转向了劳动价值论,而且一场对劳动价值论的科学革命正在酝酿形成。马克思总结道:
“总括起来就是:劳动本身就是商品,它是作为商品由生产劳动这种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要生产这种劳动商品需要什么呢?需要为了生产维持不断的劳动即供给工人活命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物品的劳动时间。劳动的自然价格无非就是工资的最低额,如果工资的市场价格超过了它的自然价格,那是由于被蒲鲁东先生推崇为原则的价值规律遇到供求关系波动后果的抵抗。但是工资的最低额始终是工资市场价格趋向的中心。”
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虽然不是很明确,但是事实上,已经试图从“异化劳动”的哲学思辨转向“劳动价值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他对“以平等为理想”的蒲鲁东的批判上。在蒲鲁东看来,“产品中所包含的一定的劳动量和劳动者的报酬是相等的,即和劳动价值是相等的”,“平等”已经隐含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中。不过,蒲鲁东仍感到“不平等”确实存在,那是资本与劳动交换的不平等,垄断等带来的不平等,于是通过消费税、竞争等方式,就可以消除这些不平等。对此,马克思借助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对蒲鲁东称谓的“平等”进行了批判,他讲道:
“蒲鲁东先生从李嘉图学说中引伸出的一切‘平等’的结论,是建立在一个根本谬误的基础上。他把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衡量的商品价值和用‘劳动价值’来衡量的商品价值混为一谈。”
对于这部早期著作,马克思本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哲学的贫困》再版时,他讲道:
“我们所以要重新发表‘哲学的贫困’(第一版已售完),是因为:在该书中还处于萌芽状态的东西,经过二十年的研究之后,变成了理论,在‘资本论’中得到了发挥。”
(三)《资本论》:通向分配正义的科学价值体系
《哲学的贫困》发表后,马克思从1847年12月开始,先后做了三次关于“资本与雇佣劳动”的演讲,并在1849年以著作《资本与雇佣劳动》发表,以通俗的语言对夹杂着李嘉图错误的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解释。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在写作《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时,开始矫正李嘉图价值理论的错误,通过阐述商品二重性和劳动二重性,揭示自由、平等背后不平等,踏向了通向分配正义的劳动价值论研究之路(魏小萍,2012)。1859年马克思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系统阐述了商品二重性和劳动二重性学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价值理论体系。19世纪60年代,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对价值从抽象形式转换为生产价格理论进行系统的阐述,解决了李嘉图学派无法解决的矛盾。尽管这些著作或手稿,对于重新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带来帮助,但是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重新解读,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成熟著作《资本论》中,因为《资本论》之前的著作或手稿是通向《资本论》的过程文献,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仍然处在思考中的问题当作结论去看待。
1.价格背后原因的揭示。如上篇所讲,“物质生产”是新历史观研究的出发点,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分析也从商品开始的。商品要进行交换,一定会有使用价值,但仅有使用价值是不够的,否则水和空气都成了商品,还要有用来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的交换价值。在有了商品的二因素(之前称为二重性)之后,马克思开始寻找决定商品可以交换的价值究竟由什么决定。马克思讲道: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撇开了使用价值,商品体中就只剩下了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自然,决定商品价值的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马克思称之为“抽象劳动”。而商品体中的不同的使用价值是借助于资本和土地生产出来的,马克思将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称之为“具体劳动”。于是马克思从商品生产开始,通过对决定商品二因素的分析,发现了“劳动二重性”,正是劳动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如果说投入商品的劳动时间越长,商品的价值就越大,那么,生产效率越低,价值反而越高吗?在马克思看来,那不过是商品的个别价值,而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自然,对于一个商品来说,劳动生产率越高,耗费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就越短,价值就越小,亦即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并不是谷书堂等讲的成正比。这一点并不会因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区别而改变。在完成价值决定问题之后,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对价值的形式进行了研究,揭开了货币神秘的面纱,并对商品拜物教进行了批判,完成了劳动价值理论“原始形态”的构建。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构建时,虽然揭示了价格背后的原因,但是并没有讲“价值规律”。因为马克思非常清楚,在商品经济中,劳动价值理论原始形态并不遵循价值规律,价格并不围绕价值中心波动。恩格斯注意到了这一点,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部分才加了进来,而这一点被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所忽视。
2.劳动力商品交换价值平等中蕴含的不平等。依据“平等”的原则,按照价值规律,资本与劳动交换应该是等价交换,那么资本又是如何赚到利润的呢?蒲鲁东将之归于“不平等”交换的流通流域,李嘉图学派干脆把它看作是例外,但是事实上它并不来源于流通领域,也不是例外,而是来源于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按照马克思所说,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决定。资本与劳动力商品交换时,依据等价原则,劳动力商品让渡使用价值给资本,这一点与其他商品没有任何差别。但是劳动力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能够在资本使用时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商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资本凭借对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占有,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提高劳动强度,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至于劳动力价值,马克思将其归之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它会“随着这些生活资料即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量而改变。”
到这里我们已经清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的,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又多次提到的“异化劳动”问题,在《资本论》中,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石,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为突破点,得到科学的论证。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的背后,不仅发现,而且逻辑严密地论证了“不平等”的存在。这一论证也表明新历史观的创立,马克思实现了从哲学批判到经济学批判的转变。
3.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换。尽管通过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马克思揭开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但是商品经济中价格并不围绕价值中心波动的问题,依然困惑着马克思。依据《资本论》第一卷的逻辑,资本有机构成越高,由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相对就会越低。于是,按照劳动价值论,资本有机构成越高的部门,获得的剩余价值相对就越少,亦即利润率就越低。但是,事实上,“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商品经济的“常态”,而不是李嘉图学派所解释的个别现象。对此,马克思认为,资本本质就是追求剩余价值,趋利的本性决定了资本会从有机构成高的部门流向有机构成低的部门。随着资本的流动,有机构成高的部门的商品价格将会高于其价值,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商品价格将低于其价值。这一过程,直到资本获得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时为止,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于是,价格波动的中心不再是价值而变成了生产价格。这是否与劳动价值论相矛盾呢?马克思坚持认为,价值转换为生产价格之后,劳动价值论的精义仍然存在,价格仅仅是转换了的价值,利润不过是重新分配的剩余价值。对此,马克思以“两个等于”进行了概括:
“一切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的总和,必然等于剩余价值的总和;社会总产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必然等于它的价值的总和。”
价值从抽象形式向具体形式生产价格的转换,不仅符合马克思的“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方法,而且在保留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解决了李嘉图学派的第二大矛盾。随着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换,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从原始形态转换为“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完整形态。
(四)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或价格理论的超越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否超越了包括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或价格理论在内的迄今为止所有的价值或价格理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不能按照苏联版传统教科书的方法,以马克思理论是科学为前提,从“规范”的角度,来检验其他理论。我们应该采取“科学的标准”。至于什么是“科学的标准”,本文不做过多讨论,如果我们以“逻辑是否有效或一致”和“是否被经验证伪”为标准,来检验各种价值理论或价格理论,估计能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尽管反对者仍然可以说这是用马克思的“逻辑与历史一致”方法来检验其他理论,本身的科学性仍然值得怀疑。但是,如果马克思的方法本身就是科学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反对呢?接下来我们以此为标准,沿着经济思想史的脉络,对包括马克思理论在内的主要价值或价格理论进行检验,其“是否被经验证伪”以公认的经验判断代替计量检验。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价值理论体系。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这部不朽的著作中提出了三种甚至四种价值理论,除了“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中包含的必要劳动”外,还包括“价值决定于商品能够买到和支配的劳动量”“价值决定于收入”等。从逻辑上讲,亚当·斯密的价值理论如同数学上的分段函数,在不同历史阶段使用不同的价值理论,并不存在一致性问题;从实证上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价格围绕由不同的价值理论决定的价值中心波动,与经验事实一致。于是,按照“科学的标准”对亚当·斯密的价值理论进行检验,如果不考虑体系完整性的话,其“科学性”是明显的。李嘉图继承了亚当·斯密价值理论中“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中包含的必要劳动”的内容,并将其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逻辑上讲,李嘉图的价值理论无法解决“资本与劳动交换与价值规律”以及“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与劳动价值论”两个矛盾;从实证上看,价格并不围绕李嘉图体系的价值中心波动。亦即以“科学的标准”来评价,李嘉图除了自始至终坚持劳动价值论外,并没有在“科学”上为我们留下更多空间。亚当·斯密理论的法国继承者萨伊,不同意李嘉图关于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的论断,提出了价格由商品效用决定的“效用论”。但是,效用论根本无法解释诸如“水和空气效用很大但价值很小”这样的问题。作为对效用论的发展,边际效用学派虽然可以用水和空气效用很大但边际效用为零来避开这个难题,但是,以消费者的主观评价为标准的价值理论,尽管逻辑上并不存在问题,却很难使用实证方法去检验。马歇尔将生产费用论和边际效用论组合起来,从以消费者的主观评价为基础的需求和以生产厂商的成本为基础的供给两个方面出发,建立了一个价格形成的机制。该机制回避了“价格与价值一致性”问题,不仅逻辑上有效和一致,而且实证上,价格围绕均衡价格波动能够通过检验。西方主流经济学继承了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成为与马克思价值理论对抗的价值或价格理论。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均衡价格论的“科学性”得到了检验,但是均衡价格论就本质来讲,并不是价值决定理论,更谈不上对价格背后原因本质的探讨(吴易风,1988;郭冠清,2012)。
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其逻辑有效性和一致性我们在上文中已经论述。至于萨缪尔森的“橡皮问题”(Samuelson,1971)以及罗宾逊夫人建议直接使用“斯拉法的价格体系”等,充其量只是说明,马克思没有必要从《资本论》第一卷到第三卷绕一个大圈子,不如直接建立生产价格理论就好了,但是这并没有证明马克思价值理论逻辑上存在问题。事实上,围绕“价格转型问题”的百年之争,并没有从逻辑上构成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真正的威胁。从实证上看,价格围绕生产价格波动,与价格围绕均衡价格波动,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并不存在矛盾,亦即即使去掉“意识形态”成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同样可以通过证明。
值得强调的是,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均衡价格论相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包含着对价格背后原因的本质解释,而且还包含着对“自由、平等”背后隐藏的“不平等”的揭示。对于这种“不平等”揭示,暗含着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按照新历史观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这种“不平等”来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必然产生的“资本雇佣劳动”关系。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将会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新的生产方式下,不仅交换是平等的,而且分配也是平等的。我们对马克思“正义观”的忽视很大程度上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对德文die Gerechtigkeit的翻译,die Gerechtigkeit对应中文的常用意思有两个,即“合法”与“正义”。正如魏小萍(2012)所讲,在不同场合将这两个词的含义区别开来并非难事,但是翻译的问题却将我们引向了歧途。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从法律上讲,资本与劳动的交换是“合法”的,但是并非“正义”。这种“合法”并不影响马克思从正义观的视角来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而“分配正义”的社会,正是马克思“改造世界”的目标取向,也是“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五、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是只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也包括西方经济学研究的“人与自然关系”?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涉及政治经济学是否适合现代经济社会这一重大理论问题(樊纲,1995)。在本节中,以上篇重新解读的新历史观为基础,以《资本论》本身的内容为依据,借助于MEGA2提供的原始材料(德文版、法文版和英文版)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中文翻译的正确性进行了考证,并对考证的结论是否符合马克思本意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结果表明,在马克思《资本论》中,研究对象应该翻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表述为“研究人类各种社会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这一研究表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仅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也研究“人与自然关系”。
(一)已有研究的回顾
将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定义为“生产关系”,起因于恩格斯(1859),他在《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写道:“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恩格斯这一早期的认识,被列宁(1897)所继承,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一文中也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7)。对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斯大林(1952)的论述成了绝对的权威,他讲道:“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自然,苏联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也做了类似的定义。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毛泽东(1959)在阅读苏联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也给予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的批注。于是,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就已形成,就连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1年编写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也不例外。由于“先入为主”思想的影响,一些学者看到《资本论》中“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句话时,即使受到一点冲击,但很容易回到已经根深蒂固的思想中来,甚至为了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研究对象就是“生产关系”,而不惜“引经据典”。
为了摆脱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只研究“人与人的关系”而不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先天的劣势(樊纲,1995),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马家驹、蔺子荣(1981)和胡钧(1997)等试图通过对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等关键概念的重新定义,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带来新的活力;程恩富、齐新宇(2001)等试图证明政治经济学已经将西方经济学研究的“资源配置”包含进去;颜鹏飞、刘会闯(2013)等主张将“生产力——中介范畴——生产关系”确定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总体,并以此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吴易风(1997)的研究在对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核心范畴‘生产方式’和核心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进行重新梳理基础上,得出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结论。郭冠清(2003)发现,《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应该翻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可能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余永跃(2006)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本文以MEGA2为基础,通过对德文版、法文版、英文版的比较、MEGA 2内容一致性的分析,对这一结论的正确性进行了研究,结果支持了上述结论,并进一步认为,《资本论》中的研究对象表述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
(二)《资本论》研究对象应该如何翻译?
对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翻译,无论是依据俄文版的中文第一版,还是依据MEGA2德文版的中文第二版和具有独立意义的法文版的中文版,其内容都是“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一翻译不仅与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生产力——生产关系”辩证关系存在着矛盾(吴易风,1997),而且也与本文上篇新历史观重新解读中得出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相互作用原理存在着矛盾。因为按照新历史观重新解读的结论,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考虑到表述中使用的是“和”而不是“或”,“交换关系”并不是“生产关系”的同义语(“财产关系”才是同义语),将表述中去掉“和交换关系”也存在问题,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如果不是新历史观重新解读中出现了问题,那一定是翻译中出了问题。为了便于比较,下面给出德文版原文。
Was ich in diesem Werk zu erfor schen habe, ist die kapitalistische Pro duktionsweise und die ihr entspre chenden Produktions-und Verkehrsver haltnisse。
在这句话中,主要单词kapitalistisch翻译成“资本主义的”没有问题,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使用“资本主义”一词的观点是一个错误。Produktionsweise翻译成“生产方式”问题不是很大,虽然“生产方式”对应德文的固定用法是Produktionsform。问题是Produktions-und Verkehrsverhltnisse中的的verhltnisse翻译,verhltnisse的原始形式verhltnis最常见的意思有两个,即“关系”和“条件”,究竟应该选择哪一个意思呢?我们首先看一下马克思去世后由恩格斯校对的英文版。
In this work I have to examine 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and the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xchange corresponding to that mode。
注意与verhltnis对应的英文单词是condition,而condition常见的意思是“条件”、“情况”,翻译成“关系”,从英文版看是不妥的,同时“生产关系”在英文中的常用的用法为productive relations和the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William & Sherman, 1997;William & Sherman, 1994)而不是the conditions of pro duction。由此来看,将the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xchange correspon ding to that“生产和交换的条件”更为合适。这样一来,《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就变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进一步来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广义生产关系定义为“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对应的英文单词用的也是condition,而且也译为“条件”。于是,上文中的译文需要改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的条件。”
如果将校正的译文与恩格斯的上述定义进行比较,将会发现二者具有惊人的一致性。因为《资本论》中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广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为人类各种社会“生产与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生产与交换的形式”。而在新历史观重新解读中,我们已经得出“生产方式”与“生产和交换形式”表达的是同一内涵,二者除了一个是研究特定的“资本主义”社会,一个是研究“人类各种社会”,其他并无实质差别,而这不正是狭义和广义的区别吗?从这里可以看出,过去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对象隔离开来的错误来源于翻译本身。而由于受恩格斯早期著作的影响等,又将马克思的研究对象归结为“生产关系”。事实上,《反杜林论》中的部分内容就是马克思所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对象上有很大的区别呢?这一点,我们看一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序言中的评述,就会非常清楚。
“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种阐述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可言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而且经济学那一篇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就是马克思写的,只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我才不得不很遗憾地把它稍加缩短,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虽然通过英文版的对照和对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对象的一致性分析,我们已确信《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翻译存在问题。但是,为了避免英文版误译的可能,我们仍然有必要从德文版出发寻找一下错误的原因。为了比较方便,下边将《反杜林论》中广义政治经济学定义相应德文版原文给出。
Die politische Oekonomie, als die Wissenschaft von den Bedingungen und Formen,unter denen die verschiedenen menschlichen Gesellschaften produzirt und ausgetauscht, und unter denen sich demgemaβ jedesmal die Produkte vertheilt haben—die politische Oekono mie in dieser Ausdehnung soll jedoch erst geschaffen werden。
在《资本论》德文版中,verhltnis一词既有condition又有relation意思,中文翻译中选择了relation,而在《反杜林论》德文版中,相应的单词Bedingungen只有condition没有relation意思,于是《反杜林论》中文译文就不存在误译的问题。问题是恩格斯将verhaltnis改写为Bedingungen,英文版选用condition,是避免误解,还是歪曲了马克思的原意呢?这一点我们在《反杜林论》序言引文中已做了说明,下边我们进一步进行论证。比较英文版和德文版将会发现,恩格斯非常注意英文的选词,例如在《资本论》脚注中,在只有“生产”的地方,他将Produktionsweise und die ihr jedesmal entsprechenden Produktionsverhaltnisse译成each special mode of production and the social relations corresponding to it,对应的中文为“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而在生产和交换同时存在的地方,如上文所看到的,选用condition。为了避免误会,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将不是“关系”意义上的verhaltnis直接用Bedingungen代替。
对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关注的是“生产和交换条件”而并不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一点可以从恩格斯英文版序言中得到论证,他讲道:“能够多少恰当地表现某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生产和交换条件,马克思就加以引证。”注意这里英文版的单词是condition而不是relation。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资本论》中文一版、中文二版和法文版的中文版的翻译都存在着一个同样的问题,《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应该翻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对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
(三)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翻译的进一步考证
虽然上述的考证并没有太多主观的成分,但是在MEGA2阅读中仍然发现了问题,那就是德文Produktionsverhaltnis一词在《形态》、《共产党宣言》、《1857-1858经济学手稿》等中都出现过甚至反复出现过,结合上下文,中文译成“生产关系”并未发现不妥。这里的问题是Produktionsverhaltnis翻译成“生产关系”是固定译法吗?如果是,我们仅仅从verhaltnisse的译法、英文版的对照以及恩格斯的定义来校正《资本论》研究对象,仍然存在问题。
从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的《德汉词典》中的条目看,Produktionsverhltnis是一个固定搭配,有“ 生产关系”的意思,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的《德汉词典》中的条目中也有同样的译法。这是否已经表明我们的校对工作就是错误的呢?答案并不是这样。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中文版影响很大,它不仅影响对经典理论的准确理解,而且也影响辞典的编辑和修订工作,于是,要判断“生产关系”是否为Produktionsverhaltnis的固定译法,我们需要借助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一版出版之前的辞典来核实。在科学技术出版社1957年版的《德华标准大字典》中,并没有Produktionsverhaltnis搭配,壁恒图书公司1945年版的《德华大辞典》也没有Produktionsverhaltnis搭配,这说明,Produktionsverhaltnis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搭配,该词的翻译确实受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的影响。对于Produktionsverhaltnis的译法我们也可以从马克思亲自校对的 《资本论》法文版进行佐证。在法文版中,与研究对象中Produktionsverhaltnis对应的法文为rapports de production,法文版的中文翻译为生产关系,这个词在《哲学的贫困》法文原版中被多次使用(张一兵,2014),中文的翻译也是生产关系。rapports de production是否为生产关系的固定译法呢?结果与德文Produktionsverhaltnis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一版出版之前的辞典rapports de production并不是固定搭配(如商务印书馆1910年版的《法华新字典》),但是在之后出版的辞典中变成了“生产关系”意义上的搭配(如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的《法汉词典》)。
即使Produktionsverhaltnis不是一个固定搭配,作为一个完整的考证,我们仍然需要找到马克思在《资本论》或其他的著作中,Produktionsverhaltnis对应“生产关系”以外意思的例证,或者干脆能找到将Produktionsverhaltnis与恩格斯使用的Produktionsbedingungen互换的例证。《形态》德文版中除了Produktionsverhaltnis外,确实出现过Produktionsbedingungen,但是,我们无法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此处原来想用的就是Produktionsverhaltnis。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用词比较考究,Produktionsverhaltnis只在生产关系意义上使用,在与马克思对应的Produktionsverhaltnis不再是生产关系意义时,直接将verhaltnis改成了bedingungen,以避免这个误解,但是这毕竟是恩格斯的用法,只能作为辅助证明。尽管这个考证工作非常困难,但是最终还是找到了有关的论证。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文版中,马克思在论述“机器和大工业”时,讲道:
“在纸张的生产上,我们可以详细而有益地研究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以及社会生产关系同这些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
而在《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的中文版中却变为:
“在纸张的生产上,我们可以详细而有益地研究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以及生产的社会条件同生产的技术工艺之间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德文一版中用的词与中文版对应的词就是Produktionsverhaltnis,而在马克思亲自校对的法文版中,这段话做了修改,Produktionsverhaltnis中的verhltnis其对应中文的意思由“关系”变成了“条件”。这充分说明,马克思并不完全在“生产关系”意义上使用Produktionsverhaltnis。再看一下法文版,与Produktionsverhaltnis对应的句子中使用了rapports,但是没有使用rapports de production,整个句子中,没有法文对应的“生产关系”,也排 除了法文版翻译错误的可能。英文版更加清晰,仍然使用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四)已校正的翻译符合《资本论》内容吗?
在上边两小节中,我们从MEGA2《资本论》三个主要版本入手,结合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同一问题的叙述,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中文翻译进行了校对,其结论是马克思的研究对象应该翻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对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但是,已校正的翻译符合《资本论》内容吗?在这一节中,我们给予简单的论证。
按照《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设定的结构,《资本论》共分四册,第一册为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册为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册为资本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四册为理论史。由于第四册为经济思想史的考察,以《剩余价值史》单独发表,对研究对象的考察影响不大,这里仅就与前三册对应的《资本论》中文版三卷进行分析。
《资本论》第一卷标题为“资本的生产过程”,在这一卷中,马克思详细分析了资本生产的形式和条件。马克思以商品生产作为研究的起点,首先对决定商品生产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探索,对商品生产能够顺利进行的外部条件即交换进行了研究;接着,对资本主义这种特殊生产方式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成为商品进行了研究;其次对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及它们之间的转换进行了研究,并对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三种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形式以及它们的条件进行详细叙述;最后,从生产的角度,对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两种生产形式和实现的条件进行了分析。
《资本论》第二卷的标题为“资本的流通过程”。由于研究流通和研究交换是一致的,第二卷研究的实际上就是交换过程。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的论述“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的要素,或者是从总体上看的交换”中得出。在这一卷中,马克思对交换的形式和交换条件作了详细的分析,包括货币资本、商品资本、生产资本的流通过程,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实现的条件以及我们熟悉的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条件等。
《资本论》第三卷的标题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分为上、下)。在这一卷中,马克思将生产和交换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在研究生产时,不再像第二卷那样假定交换条件不变。在研究交换时,也不再像第一卷那样假定生产条件不变,而是回到现实进行具体的研究,包括剩余价值如何转换为利润、利润如何平均化、利息如何产生、为什么土地能产生地租等。这一卷实质上是在生产和交换二维变化的空间里,对分配的形式进行了研究。同时,从马克思论述中可以看出,这种分配的具体形式都是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不过是生产总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已。
综上所述,将《资本论》中的研究对象翻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对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与《资本论》逻辑是比较一致的。当然,如果在研究对象上再添加“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形式”那将更加一致。
(五)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再思考
在完成了《资本论》研究对象的中文翻译校正和逻辑论证之后,留给我们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按照马克思的逻辑,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新历史观创立后,按说并不复杂,因为依据新历史观,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应该是从“物质资料生产”开始,自然,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应该纳入研究的范围;除了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外,生产是为了交换而生产,“交换”自然也应该纳入研究的范围;消费是由生产产生的,是否列为研究的范围,根据研究需要而定;生产的产品最终是要进行分配的,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也应该列为研究的范围。由于马克思对生产的强调,使包括列宁在内的许多学者,在研究对象把握上,只看到了生产和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而忽略了对交换、分配、消费的研究。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第三编社会主义的理论一节回顾新历史观时,讲道:
“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
至于研究生产是否包括了马克思所讲的交换,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纠正了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偏差,清除了生产决定交换,研究生产就包含交换思想。恩格斯写道:
“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没有交换,生产也能进行;没有生产,交换——正因为它一开始就是产品的交换——便不能发生。……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政治经济学是否研究分配问题上。对此恩格斯讲道:
“随着历史上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方式和方法的产生,随着这一社会的历史前提的产生,同时也产生了产品分配方式和方法。”
由于分配问题至关重要,将分配列入研究范围,本身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恩格斯在广义政治经济学定义中将其列入研究对象的原因之一,何况《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还重点研究了分配问题。
根据以上的论述,并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致性问题,或许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概述为“研究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更符合马克思的本意。
六、结束语
本文以MEGA2的《形态》为基础,以马克思的成熟著作《资本论》为标志,对政治经济学三大核心命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新历史观研究发现,新历史观并不是被“块状”分割为哲学领域的哲学问题,它是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和基础,它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为起点”,以“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为基本原理,以市民社会的经济生活为落脚点。苏联版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之所以将“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误读为“生产力——生产关系”,除了上篇已介绍过的斯大林对生产方式等的解释权垄断和马克思(1859)含糊表述的影响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原始素材不足。历史考证版第一版《德意志意识形态》专题卷将草稿59页中将要出现“生产关系”(Produktionsverhltnis)的大段(接近35行文字)全部“剪去”,而且直接连接的不是草稿60页,却是草稿55页,以至于才会有“交往形式、交往关系”等都是“生产关系”未被抽象之前的用法的猜想。对劳动价值论研究发现,劳动价值论并不是一个只用来解释经验事实的价值理论。它不仅包含着对价格背后原因的本质解释,而且还建立了一个通向分配正义的评价体系,其科学性来源于“逻辑与历史一致”而不仅仅是意识形态的偏好,它超越了包括均衡价格论在内的已有的价格或价值理论。对研究对象研究发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传统教科书的“生产关系”。它不仅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研究,而且还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研究。通过德文版、英文版、法文版的对照、与恩格斯著作一致性的比较、《资本论》三卷内容的逻辑分析以及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深层挖掘,本文的结论是,《资本论》研究对象应该翻译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对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资本论》研究对象更准确地表述应该为“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而我们称之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亦即恩格斯定义的广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为“研究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
(注和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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